投資有風險,但讓很多投資者感到沮喪的是,購買了和城投平臺相關的定融產品,很多時候起訴都無法立案。
不過,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傳的一份文書,或許值得這些投資者參考——淄博市六旬老太張女士購買了XX水務公司的300萬定融產品后暴雷,隨后在當地法院起訴該公司和負責擔保的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最終一審裁定張女士獲勝。
(資料圖)
近年來,發(fā)行的城投類定融產品多采用債權、收益權轉讓的形式,產品名稱通常包含“債權轉讓”“應收賬款轉讓”“收益權”等字樣。不過,此前媒體多次報道過投資者尤其是老年人購買定融暴雷后無法起訴的新聞。
比如有報道稱,陜西人葉先生購買了一家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發(fā)行的“城投債”,在到期日前后遇到本金返還問題。盡管他委托律師起訴,但法院始終拒絕立案。
對此,湖南某律師事務所律師表示,由于種種原因,定融產品暴雷后的訴訟難問題始終存在,投資者或許可以參考張老太的案例在本地法院發(fā)起起訴。
六旬老太300萬購買定融產品后違約
據文書披露,張女士是1959年生人,住淄博市張店區(qū)。2022年1月12日,張老太與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簽訂《認購協(xié)議》,該協(xié)議約定張老太認購總金額為叁佰萬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8.8%,項目期限為一期12個月(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違約責任約定“發(fā)行人應嚴格按照協(xié)議約定向投資人支付本金和收益,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022年1月12日,張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向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支付了300萬元。2022年1月17日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向張女士發(fā)放《認購確認書》,載明產品名稱為“2021年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債權收益權一期”,產品期限為12個月,派息方式為季度付息。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分別于2022年3月21日向張女士支付利息49183.56元,于6月20日支付利息66542.47元,于9月20日支付利息66542.47元,于12月20日支付利息65819.18元,共計248087.68元。
2021年10月21日,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與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簽訂《2021年某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債權收益權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六期、七期、八期、九期、十期、十一期擔保協(xié)議》并向其出具擔保函,同意為包括案涉?zhèn)鶛嘣趦鹊氖黄趥鶛喑袚B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間為本項目各期成立起至期限屆滿后兩年。同日,某發(fā)展有限公司作出董事會決議,同意對上述債權進行擔保,規(guī)模總計不超過人民幣800000000元,期限不超過24個月。
此后,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出現逾期支付,張老太多次索要無果,只得在當地法院起訴。
法院一審支持投資者訴求
張老太指出,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返還原告張慧款3000000元,利息31,825元以及違約金66,000元;某發(fā)展有限公司對以上訴訟請求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稱,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未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出具決議,違反公司法規(guī)定。張老太作為審慎的投資人,并且本案涉及大額投資,沒有審核其是否出具了有效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不屬于善意的相對方。某發(fā)展有限公司對外提供的擔保系無效行為。
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張老太簽訂的《認購協(xié)議》、相關擔保函均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約履行。某發(fā)展有限公司辯稱上述擔保未經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出具決議,但又認可原告提交的董事會決議的真實性,該項答辯意見依據不足,法院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一審裁定,XX水務發(fā)展有限公司應當返還張老太本金并支付相應利息。某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作者:彭 科 峰 來源:財 聯 社責任編輯:Tnews